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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铜陵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铜陵市社科联。英文译文:Tong Ling city Fede ration of Social Sciences(缩写TLFSS)

第二条   本会是中国共产党铜陵市委员会领导下的社会科学学术性群众团体,是铜陵市社会科学界学术团体的业务主管机构,是全市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联合组织。

第三条   会宗旨:在中国共产党铜陵市委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和组织全市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和成果推广应用活动,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为铜陵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推进铜陵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第四条   本会主要任务

一、指导和协调本会团体会员的工作;

二、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全市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反映社会科学界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正当权益;

 

三、开展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和成果推广应用活动,为党和政府决策及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

四、组织协调团体会员的学术研究活动,进行重大科研项目的联合攻关; 

五、承办铜陵市社会科学奖的评奖工作,评选表彰先进团体会员 优秀工作者;

六、促进社会科学团体之间、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之间、社会科学界与自然科学界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加强与市内外社会科学联系,开展市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七、主办学术刊物《铜陵社会科学》,编辑出版理论著作、《铜陵社学年鉴》、科普读物及有关学术资料;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依法成立并承认本会章程的铜 市属社会科学学术团体,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即可成为本会团体会

第六条  会员权利

一、根据本会和团体会员各自的章程,依法开展活动;

二、推选出席本会代表大会的代表,提名本会委员候选人;

三、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经申请可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和帮助;

四、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五、有退出本会的自

第七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三、接受本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完成本会布置的相关任务;

四、及时向本会报告活动计划和工作情况,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推荐优秀科研成果;

五、按期向本会交纳会费。

第八条  本会团体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本会主席团讨论通过, 可给予警告、限期整顿、取消团体会员资格等处分: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社会造成危害的;

二、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

三、连续十二个月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铜陵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出席会议代表由本会团体会员及高校、市直和有关单位推选产生,部分代表由上届委员会提名。代表大会期间,由代表大会通过的大会主席团和大会秘书长负责代表大会的工作,由大会主席团 主持会议。

第十条  代表大会主要职责

一、听取和审议委员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审议代表提出的各项议案;

四、修改和通过本会章程;

五、选举产生本会新一届委员

第十一条   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本会委员会根据章程和代表大会决议领导本会工作。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决定有关事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委员会首次会议召集人,由本届委员会主席候选人担任。

第十二条   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

二、听取并审议工作报告;

三、筹备召开下一届代表大会;

四、讨论决定本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委员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的主席团行使委员会的职责。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由主席授权主持本会日常工作的专职副主席组织召开。

第十四条  主席团主要职责

一、召开本会委员会会议;

二、实施委员会决议并审议通过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

三、审查接纳或处分团体会员;

四、审议通过本会秘书长的任免和其他重要事宜。

第十五条  主席团闭会期间,由主席、专职副主席负责实施委员会、主席团确定的各项任务,秘书长协助处理日常工作。重要工作由主席、专职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的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主席办公会议由主席组织召开,重大事项须及时向主席团通报。  

第十六条 本会会刊为《铜陵社会科学》。

 

第四章 经费与管理

 

第十七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市财政拨款;

二、团体会员交纳的会费;

三、企业、团体、个人捐助;

四、其他合法收

第十八条   本会经费使用与管理按照国家和铜陵市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和审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铜陵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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