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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的历史文化丨我发现了两件我市早期的文物
发布日期:2024-03-07 15:32:31 点击数:660

我在平时的采风工作中,发现了两件我市早期的证件,它记载着铜陵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情况,可以称得上是铜陵市早期的文物,有一定的研究与收藏的价值,现发出来与大家分享。

一张“初小毕业证书”

要是说起学校发给的毕业证书,大家一定都知道小学毕业证书、中学毕业证书、大学毕业证书等,要是说初小毕业证书,知道的人大概就不多了。

所谓初小毕业证书,就是我市早期的小学校是将六年制的小学分为两个阶段,一年级到四年级就是初级小学阶段(简称:初小),读完了四年级就是初小毕业生了(如图);五年级到六年级上高级小学阶段,读完六年级就完成了小学的全部学业,发给小学毕业证书,又称为高小毕业。

这张初小毕业证书,是由铜官山中心小学颁发的,发证时间是1957年的7月1日。

这所小学创办于1950年3月,由华东工业部铜官山铜矿筹备处创办,校名为:铜官山铜矿职工子弟学校。学校的学制为全日制完全小学,它当时共有6个教学班,教职工20余人。

1956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铜官山市,铜官山矿务局职工子弟小学便更名为:铜官山市中心小学;这所学校先后进行过10次更名,文革时期才改名为“东方红学校”,直到如今。

那时为什么要将六年制的小学分为两个阶段,而且还要发给初小阶段的毕业证书呢?

那时是新中国刚成立不久,我国还处在极度贫困的历史阶段,老百姓家里普遍都非常贫穷,不是每一个到了上学年龄的孩子都能上得了学的。再说那时候上小学的孩子也不都是六七岁就能去上学,一般都是在八周岁以后,还有的到了十来岁甚至到了十七八岁才去上小学(那时还有结了婚生了孩子的女子在上小学)。到学校里读了几年书后,能认识一些常用的字,会写自己的名字,会一些简单的计算,然后拿到一张初小的“文凭”就算是一个“有文化”的人了,有了这张初小毕业证的招牌,去找工作就容易得多了。从这张初小毕业证书上可以看到,证书的主人11岁才上学,读了四年书到15岁时毕业了,家庭条件不允许他继续读书深造了,必须出去挣钱养家糊口了

这张初小毕业证书上包括以下内容:

①   毕业生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在校学习起止年月

②   贴有本人免冠照片并加盖学校骑缝钢印

③   学校名称及印章、校长签名印。

④   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我市从何时起停止发放“初小毕业证书”的,本人没有查阅到相关资料。


一本“住宿证”

几年前,笔者看到位于我市东方红小学大门对面,一片老旧居民小区房屋的墙上,用红笔写上几个大大的“拆”字,字的外面还画了大圆圈。不用说,这里即将进行拆迁改造。我知道,这几栋平房是我市较早建起来的而且在当时还是比较高档的住房,有着较深的历史文化底蕴,便走进一户人家去探访一下。

这家的主人向我详细地介绍了这几栋平房的情况,并拿出了一本1965年铜官山矿务局颁发的“住宿证”,还向我介绍了这本“住宿证”的一些情况。在经主人的同意后我将其拍摄了下来,现展示出来,并与大家共同探讨分享:

这个“住宿证”的主人名字叫:段天铎,是铜官山矿务局汽车队的一位司机。房屋的面积是多少,那住宿证上没有标明。在当时,除了为数极少的几位矿长、工程师以外,分配都是3.3米乘7米的房屋,房子的中间有一道隔墙,俗称24平方米的“一间房”。从住宿证上看,他家是6个大人,2个小孩,共8口人,只有那么大的面积还是比较困难的。

住宿证上还记录着领用家具的品种、规格和数量:5尺铺板肆块(在5尺的前面又写了个2字,估计是二块),3尺的铺板一块,方桌一个,方凳子5只,还有五尺橙子4条(这个长橙子是用来搭床铺板的),三尺橙子一条。看来这位职工享受的待遇还是很高的。后面还有一条记录:每个月的房租是0,72元(如图)。房租是在每月发工资时从工资里直接扣除的。

那些因为当时的条件所限,只发给15块钱自行解决住房的职工,虽然没有分给房子,但也分给一些做床板用的木板和几个小方凳子,有的人家还发给一些做大门用的木板边皮材料,以解决实际困难。就是领用这些东西,也要职工本人带上自己的私章到劳保科去领,劳保科给你填写一张(一式两份)“家具领用证”。那时候几乎每个职工都要去刻字社去刻一枚私章,不论是领什么东西还是领工资都要盖上自己的印章才行,实在是还没刻好私章或是搞掉了,那就要按一个 “手箩”(即手指印)才行。

关于“住宿证”的历史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政务院(后来更名为:国务院)于1950年元月作出决定:恢复铜官山铜矿的建设工程。从全国各地调来了几千名各行各业的职工,为了解决这些职工和家属的居住问题,铜官山矿务局先后在矿区两边的山坡上建起了几个平房居民村,就是原来的解放东村、解放西村、解放新村、建设新村还有红旗新村、友好新村、互助新村、友好新村、工人新村等。房屋的分配基本原则是: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职工,如电工、钳工、驾驶员等分配的是小平房,即:瓦房子;其余的人则一律发给15块钱的过渡性安家费,先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待以后再建新房时安排;所以后来在上述这些居民村的后山坡上,那些“自行解决住房”的职工便建起了无数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草房子,这些草房子的墙大多都是用泥土打夯起来的,还有的是用小竹子包稻草扎起来的,顶上一律是稻草铺盖。

刚开始的时候,凡是分给房子的职工,都发给一张“住宿证”,就一张类似单位介绍信一样的证明,上面标注有职工姓名,住房是某某村某栋某号还有领用家具等信息;后来这一张纸的“住宿证”改成了本文记录的小本子“住宿证”了。


作者:俞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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