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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4-11-21 16:28:43 点击数:4295

机关各科室:

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要求,结合我无法实际,经研究决定,将于11月下旬至12月份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铜陵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为实现幸福平安铜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1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活动内容

1.积极参加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主题贴文征集活动;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的“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2.12月4日,配合市依法治市办在铜陵社科网、铜陵社科微信平台等网络新媒体,积极做好法制宣传,推出特定栏目与法治建设理论文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组织参加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

4.积极在机关重要场所等悬挂法制宣传标语、画册

5.《铜陵社会科学》开辟专栏,刊登一批署名文章。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机关各科室要按照方案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法制宣传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这一主题,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性法制宣传教育,结合部门实际,重点开展与民生相关的人事劳动方面的法律宣传,提高广大群众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创新措施,形式多样。充分发挥宣传栏、中心组学法、网络、现场宣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四)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开展201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是实施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加强法治建设、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体现。机关各科室要明确职责、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办公室要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主要成效、典型经验和相关新闻素材,努力使201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卓有成效。

                    铜陵市社科联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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