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
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要求,结合我会实际,经研究决定,将于11月下旬至12月份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为加快建设“四个富有”城市,打造幸福美丽新铜陵营造良好法治氛。
三、时间安排
2015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活动内容
1.积极参加安徽普法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的百家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2、配合市依法治市办在铜陵社科网、铜陵社科微信平台等网络新媒体,积极做好法制宣传,推出特定栏目与法治建设理论文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组织参加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
4、积极在机关重要场所等悬挂法制宣传标语、画册。
5、《铜陵社会科学》开辟专栏,刊登一批署名文章。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机关各科室要按照方案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法制宣传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这一主题,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性法制宣传教育,结合部门实际,重点开展与民生相关的人事劳动方面的法律宣传,提高广大群众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创新措施,形式多样。充分发挥宣传栏、中心组学法、网络、现场宣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四)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开展2015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是实施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会加强法治建设、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体现。机关各科室要明确职责、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办公室要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主要成效、典型经验和相关新闻素材,努力使2015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卓有成效。
铜陵市社科联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