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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科联干部职工学法和学法讲座制度
发布日期:2018-03-05 16:00:40 点击数:3482

 

为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全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学法制度。

一是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1、党组中心组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学习笔记、主持人、参学人、学习记录、声像资料等。2、党组中心组每年组织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学习内容为本单位业务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3、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有学法专用笔记。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心得和理论文章。
  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制度。1、领导干部按要求积极参加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校培训学法等活动。2、领导干部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做好学习笔记。3、领导干部每年为本单位工作人员作法制讲座不少于3次。

三是公务员学法制度。1、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好年度学法内容。2、采取集中辅导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每年组织公务员集体学法不少于40学时,要求每位公务员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自主确定学习时间,制定自学计划,自觉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3、组织公务员参加学习、竞赛活动,按要求参加市法律培训。
  四是公务员年终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公务员必须按要求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考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依据之一,考试不及格者不得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是拟任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对于拟任干部,组织其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将考试情况作为干部任职的依据之一,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予以任职。
    六是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制度。要求干部职工将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在实践中深化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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